计3044am永利官网关于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86

    按照上海市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5号)精神,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学校评定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25日-27日,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在3月27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辅导员处。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注:证明材料可以是低保证或由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低保”两字)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粘帖在申请表上)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帖在申请表上)
注:为保证补贴发放及时到位,请选择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账号
(二)初审公示:
1、各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3月28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送交学校学生服务中心(杨浦校区:南校区行政楼102、浦东校区:至诚楼一楼)。
2、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三)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高校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金拨付:高校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区县财政局。财政局对相关资料核定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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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5日


点击下载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学生填写).doc(33.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