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行2014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80

    从4月1日起,我校将进行本年度的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本次还款确认工作的对象是:按计划在2014年7月毕业离校的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归类如下,请参照办理。

第一类:7月计划正常毕业的同学,有能力在5月1日之前一次性偿还助学贷款全部本金的(中国银行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可以不参加本次还款确认工作,但必须在5月1日之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杨浦支行还清贷款本金,同时取得“结清凭证”,复印后交给学院辅导员备案。

第二类:7月计划正常毕业,不准备在毕业离校前还清贷款的同学请按照后续通知说明正常办理还款确认手续(5月6日开始办理)。毕业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按月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确认学生所要填写表格如下:
还款协议2张、毕业去向登记表1张、联系方式确认函1张、信封1个,联系方式确认函不用交。
还款确认办理截止时间5月23日,完成后录入电子汇总表,和提前还款学生交的“结清凭证”一起交给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类:7月不能正常毕业离校的同学(如延长学年、休学等等,学籍还保留在我校),必须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具体步骤请见后续通知说明(6月1日开始办理,具体流程见后续通知)。

第四类:已考取本校研究生和转生本的同学可以办理展期手续;但考取非本校研究生和转生本的同学不可以办理展期和转贷款,必须办理还款确认或者提前还清贷款,升入其他院校后可以重新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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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需要纸质版材料的同学请到辅导员办公室吴涵老师处领取。